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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挑选定期人寿保险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6-13

定期人寿保险(以下简称定寿),即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

由此可见,定寿只保合同期内身故,不保生还。一位寿险公司产品部负责人指出,定期人寿保险是一种消费型保险,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但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多数将定期人寿保险产品设置较高的保障。对于低收入者,该负责人建议,若想购买寿险最好先买定寿。

据了解,定寿保障期限一般从几年到几十年,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自行选择,也可自由选择缴费期限。对于收入不高的投保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压力。

多数保险公司的定寿还可按规定延长保障期限,这就有利于低收入者在未来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可提高保障额度或由消费型寿险升级为储蓄型寿险,以致未来保险期届满仍生还能领取不菲的保险金。

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只提供基本风险保障的定寿无法满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一些投保人希望在期满前将定寿转换为终身寿险。为此,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设计了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重要条款。

保险专家指出,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寿,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

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寿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保费只能按事先约定的保险费率收取,不能根据特定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而提高保费。

因此,低收入者在投保定寿时最好明确该产品是否有可续保和可转换条款。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点。2011年,国内定期寿险市场上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由明亚保险经纪、中国人保和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精心优选”,据业内专家分析,这款产品的推出将成为国内定期寿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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